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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类生产许可证延续服务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号)的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自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受理条件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持有本企业的《 医疗器械注册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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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号)的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自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受理条件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持有本企业的《 医疗器械注册 证》;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7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变更或者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 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变更。
在临床研究中,数据是一系列临床事实的记录。数据管理是指通过计划、实施步骤的制定和质量控制的执行,保证数据的真实和信息的价值。
医疗器械 临床评价 是指申请人或者备案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是企业证明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有效性重要的技术支持资料。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文件)的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供临床评价资料。
医学监察是临床研究过程中监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临床监查、数据监查及安全相互补充,验证并确保受试者的权利和福祉受到保护,试验数据质量符合方案、GCP和其他监管要求。